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
北京市红十字会救援服务中心是北京市红十字会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01年,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京编委[2021]85号文批复,主要职责为承担救灾、救助、救护电话呼叫和接通、处置;承担非急救转运服务和航空医疗救援服务;协助提供部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共设置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财务医保科、救援管理科、医务科和物资装备科。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红十字会救援服务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数17人;编外人员582人,非财政负担的离退休人员9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22757.9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8697.45万元增加4060.46万元,增长21.72%。主要原因是预计2024年度非急救业务量增大,预期收入总量上升。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959.6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9.6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8798.26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18792.39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5.87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预算22757.9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8697.45万元增加4060.46万元,增长21.72%。主要原因是预计2024年度非急救业务量增大,预期相关成本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660.9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9%,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649.77万元增加11.22万元,增长1.73%。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2096.9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8047.67万元增加4049.24万元,增长22.44%。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红十字会救援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红十字会救援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公共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红十字会救援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2096.91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红十字会救援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71台,共计13511.8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3台(套)、共计2333.62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院前医疗急救:指《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规定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按照调度机构的调度,在将“急、危、重患者”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以及与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交接活动。
非院前医疗急救:指《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规定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之外,不需要实施急救措施的医疗救护和转运行为,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及跨省际的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诊、转院,治愈(好转)患者出院或转至护理院、康复医院、养老院,行动不便患者看病就医等提供的医疗照护类转运服务等,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服务以及航空医疗救援服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