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健康中国行动、群众性应急救护、人道精神宣传相关法规政策与工作部署,大力宣传首都群众自发开展自救互救的感人事迹,健全长效宣传选树机制,培育“关爱生命、救在身边”城市文明风尚,推动形成“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社会氛围,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广播电视局在全市开展“寻找身边救护员”活动。
一、推选标准
1.实施群众性、非职务性应急救护行为的社会各界人士、团体(不包括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医护人员在本职工作时间内实施的急救行为)。
2.施救方法得当,成功挽救生命或减轻伤害。
3.救护过程具有一定的典型传播意义和社会积极影响(尽量提供现场视频、照片或目击者证实等施救过程记录)。
二、申报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资料或下载文末“附件”发送邮件至xzsbjhy@163.com,即可完成自荐或单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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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流程
活动实行全年常态化征集,随时申报、随时核实、及时宣传,让“关爱生命、救在身边”成为首都文明新风尚。
(一)线索申报。个人可自行填报申报表自荐,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公共场所运营单位、媒体可梳理本辖区、本行业、本平台发现的施救案例,统一填写推荐表,附佐证材料报送至市、区相应主管部门。
(二)初审核实。区红十字会会同区卫生健康委、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及各行业系统红十字会,对上报的线索对照推选标准进行初步核实,汇总上报市级工作协调小组。
(三)联合评审。市级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对区级、各行业系统红十字会上报及市级直报线索集中评审,重点核查施救行为合理性、事迹典型性、社会正能量价值等。
(四)宣传展示。经审核确认的救人事迹,纳入“身边救护员”事迹库,在相关平台集中宣传展示,择优推荐参评全国“十佳救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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