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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红十字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来源: 北京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10-01-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红十字会,铁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别特大地震。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战斗在灾区第一线的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和志愿者,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为生命,不畏艰险,奋不顾身,夜以继日,顽强奋战,以实际行动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救助灾区群众、保护群众生命和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和志愿者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授予四川省红十字会、北京市红十字会999紧急救援队、中国红十字会华山医院紧急救援队、河北省红十字会唐山紧急救援队“红十字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副部长周百年、四川省红十字会医疗志愿者大队队长唐建华二位同志“红十字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表彰的英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仍处在刻不容缓的紧急关头。各级红十字会和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志愿者,要以受表彰的英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克服一切困难,排除一切险阻,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